泰國簽證






  泰國簽證包括觀光簽證和落地簽證,觀光簽證可停留60天,事先在台灣泰國駐台貿易經濟辦事處辦理,停留天數可達60天,費用為1,200元;而落地簽證是到泰國再辦的簽證,僅能停留15天,費用為1,000元。落地簽證雖然較為便宜,但是風險較大,若有一項資料不符合或不齊全,則會被遣返回國,或者因為一人簽證之處理而延誤全團時間。

應備文件:

  1. 護照正本(至少六個月效期)
  2. 身份證影本正反面一份
  3. 六個月內二吋彩色大頭照一張,不可與護照相同,六個月內拍攝之彩色照片,白色背景半身正面脫帽五官清晰之兩吋照片,不得配戴有色眼鏡,眼鼻口臉及兩耳不得遮蓋,照片不得修片或翻拍或合成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3.2-3.6公分。
  4. 申辦費用1,200
  5. 申請表格可以現場領取,但是建議先上網列印申請表格,泰國駐台貿易經濟辦事處,申請表格下載,事先填好後到現場,直接拿號碼牌等候!限用深藍色或黑色筆填寫,除中文姓名及簽名處使用中文以外,其餘全部英文書寫。請使用與護照相同之中文拼音。(戶籍地址英文查詢,中華郵政地址英譯寫法

  表格完成後,身分證影本正反面要釘在左上角,兩吋照片1張釘在右上角。直接將表格送至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,
  • 地址:台北市104松江路16812樓(捷運行天宮站一號出口)
  • 電話:(88-62) 2581-1979
  • 傳真:(88-62) 2581-8707
  • 收件時間:週一到週五上午9點至11點半
  • 取件時間:下午45點,逾時不發件


















Leave a Reply